主旨:為維護本市短期補習班之食品安全,自112年9月21日(四)起全面禁用加工液蛋產品,請配合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09月20日基府教體貳字第1120247431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近日桃園市及新北市均查獲有進口蛋混充國產蛋製成液蛋之情事,貴班倘有受託代訂餐食點心者,為維護餐食之食品安全,本市所轄短期補習班,自112年09月21日(星期四)起全面禁用加工液蛋產品,至相關風險及疑慮消除前,以全蛋及其他優質蛋白質食材(豆類、魚類、肉類或乳品)替代,並向家長妥善說明。
三、本食安管理機制持續到市場雞蛋安全穩定為止,本府將另行以公文通知得恢復供應日期。
四、重申,考量國小學生生理需求之需要以及自理行為能力尚在發展,如受家長請託對於有餐食需求之學生,得勉予協助,惟此非屬常態性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