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检送「基隆市政府115年短期补习班公共安全讲习及稽查计画」1份,详如说明,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教育部115年4月20日台教社(一)字第1150031557F号函办理。
二、针对设立人、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分别办理4场公共安全讲习:
(一)为提升本市短期补习班教育品质,强化补习班设立人、班主任性平教育、危机处理及正向管教知能,特办理本次研习课程,协助了解性平事件相关规范与实务处置,并分享班级经营与辅导技巧,营造安心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强化本市所辖补习班教职员工个人资料保护(反诈骗宣导)意识及强化儿童及少年保护知能,并对短期补习班相关法规更加熟稔。
三、本年度办理4场公共安全讲习,其课程资讯略述如下:
(一)第一场:设立人、班主任场
1、日期:115年10月27日(二)。
2、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2时整。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基隆市中正区义一路1号4楼)。
4、主题:邀请基隆地方法院主任调查保护官吉静如保护官主讲「从性平事件与规范谈专业人员的责任与处置」。
(二)第二场:教职员工场
1、日期:115年11月3日(二)。
2、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2时整。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基隆市中正区义一路1号4楼)。
4、主题:邀请黄顺吉主讲「短期补习班保护个资反诈骗」、「儿少性剥削及性骚扰」。
(三)第三场:设立人、班主任场
1、日期:115年11月17日(二)。
2、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2时整。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基隆市中正区义一路1号4楼)。
4、主题:邀请王意中心理师主讲「正向管教面面观-补习班老师的班级经营与辅导策略」。
(四)第四场;教职员工场
1、日期:115年11月24日(二)。
2、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2时整。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基隆市中正区义一路1号4楼)。
4、主题:邀请孔德浩律师主讲「个人资料保护法解析及相关裁罚案例分享」。
(五)办理对象:
1、第一场及第三场:本市核准设立及立案之短期补习班班主任或设立人,至少选择一场参加,不得由教职员工代为出席。
2、第二场及第四场:本市核准设立及立案之短期补习班教职员工,要求每间补习班派1-2位教职员工至少选择一场参加。
(六)政令宣导:
1、短期补习班班务管理重要事项宣导。
2、重要法令宣导。
(七)报名日期:115年9月24日上午10时起至115年10月16日(五)中午12时关闭报名系统,请务必报名,逾时不候。
(八)报名网址:https://forms.gle/zbzZ1X9EGULGdjRw6
四、班主任或设立人未参加本次公共安全讲习(第一场或第三场)之短期补习班,将纳入本府公共安全联合稽查优先稽查名单。
五、本次实施计画详如附件,其相关手册资料於是日提供,如有报名相关疑义,请电洽基隆市政府教育处终身教育科蔡孟倢科员(02-2430-1505分机311)、基隆市补习教育暨品保协会苏慧敏理事长(02-2432-1497)。
六、另为响应环保请自备水杯及维护现场环境清洁。
说明:
一、依据教育部115年4月20日台教社(一)字第1150031557F号函办理。
二、针对设立人、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分别办理4场公共安全讲习:
(一)为提升本市短期补习班教育品质,强化补习班设立人、班主任性平教育、危机处理及正向管教知能,特办理本次研习课程,协助了解性平事件相关规范与实务处置,并分享班级经营与辅导技巧,营造安心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强化本市所辖补习班教职员工个人资料保护(反诈骗宣导)意识及强化儿童及少年保护知能,并对短期补习班相关法规更加熟稔。
三、本年度办理4场公共安全讲习,其课程资讯略述如下:
(一)第一场:设立人、班主任场
1、日期:115年10月27日(二)。
2、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2时整。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基隆市中正区义一路1号4楼)。
4、主题:邀请基隆地方法院主任调查保护官吉静如保护官主讲「从性平事件与规范谈专业人员的责任与处置」。
(二)第二场:教职员工场
1、日期:115年11月3日(二)。
2、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2时整。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基隆市中正区义一路1号4楼)。
4、主题:邀请黄顺吉主讲「短期补习班保护个资反诈骗」、「儿少性剥削及性骚扰」。
(三)第三场:设立人、班主任场
1、日期:115年11月17日(二)。
2、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2时整。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基隆市中正区义一路1号4楼)。
4、主题:邀请王意中心理师主讲「正向管教面面观-补习班老师的班级经营与辅导策略」。
(四)第四场;教职员工场
1、日期:115年11月24日(二)。
2、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2时整。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基隆市中正区义一路1号4楼)。
4、主题:邀请孔德浩律师主讲「个人资料保护法解析及相关裁罚案例分享」。
(五)办理对象:
1、第一场及第三场:本市核准设立及立案之短期补习班班主任或设立人,至少选择一场参加,不得由教职员工代为出席。
2、第二场及第四场:本市核准设立及立案之短期补习班教职员工,要求每间补习班派1-2位教职员工至少选择一场参加。
(六)政令宣导:
1、短期补习班班务管理重要事项宣导。
2、重要法令宣导。
(七)报名日期:115年9月24日上午10时起至115年10月16日(五)中午12时关闭报名系统,请务必报名,逾时不候。
(八)报名网址:https://forms.gle/zbzZ1X9EGULGdjRw6
四、班主任或设立人未参加本次公共安全讲习(第一场或第三场)之短期补习班,将纳入本府公共安全联合稽查优先稽查名单。
五、本次实施计画详如附件,其相关手册资料於是日提供,如有报名相关疑义,请电洽基隆市政府教育处终身教育科蔡孟倢科员(02-2430-1505分机311)、基隆市补习教育暨品保协会苏慧敏理事长(02-2432-1497)。
六、另为响应环保请自备水杯及维护现场环境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