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请各班运用既有设施、传播通路及服务场域,全面推动防诈宣导教育,详如说明,请查照。
一、依据本府111年09月16日基府教特参字第1110243959号函办理。
二、请各班运用既有设施、传播通路及服务场域,透过「网页宣导、电子看板及LED跑马灯推播、张贴海报」、「集会、活动宣导(警察局可派员讲授,请向辖区警政单位申请)」、「宣导品置入反诈标语」等宣导方式进行。
本市警察局提供识诈教育「宣导影片、图文、标语及其他补充」等相关宣导资料连结以供运用
主旨:请各班运用既有设施、传播通路及服务场域,全面推动防诈宣导教育,详如说明,请查照。
一、依据本府111年09月16日基府教特参字第1110243959号函办理。
二、请各班运用既有设施、传播通路及服务场域,透过「网页宣导、电子看板及LED跑马灯推播、张贴海报」、「集会、活动宣导(警察局可派员讲授,请向辖区警政单位申请)」、「宣导品置入反诈标语」等宣导方式进行。
本市警察局提供识诈教育「宣导影片、图文、标语及其他补充」等相关宣导资料连结以供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