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各區推薦優良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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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13 加強宣導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等事項4
https://www.keelung.url.tw/ 基隆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
基隆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35巷21弄43號1樓
主旨:檢送「114年度基隆市短期補習班監視錄影系統補助作業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為有效防範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突發事件之事證保存,鼓勵所轄補習班於班內裝置監視錄影系統(以下簡稱監錄系統),以維護學子安全的學習環境,並保護個人隱私,爰推動本次補助作業計畫。二、辦理期程:(一)收件期間:114年03月15日至114年05月31日。(二)審查期間:114年06月01日至114年06月30日。(三)現場會勘期間:114年07月01日至114年09月30日(另案通知)。(四)請款期限:至114年11月30日止。三、申請程序:(一)申請資格:基隆市所轄核准立案補習班。(二)補助金額:依裝置費用補助百分之五十(含材料及施工費用)為原則,最高補助新臺幣20,000元(含材料及施工費用)。(三)申請方式:1、提報「114年度基隆市短期補習班監視錄影系統補助作業計畫」者,至『基隆教育資源網(https://www.kl.edu.tw/v7/eduweb/)─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各項公告─資訊公開─補習班專區─114年度基隆市短期補習班監視錄影系統補助作業計畫』下載所需文件,填妥後請郵寄掛號「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將以郵戳日期之先後順序為憑,故務必以郵政送達方式辦理。2、申請之補習班經本府計畫審查及經費核定,依核准函辦理安裝完畢後,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將由本府會同基隆市補教協會辦理現場會勘,審核通過後請於114年11月30日檢附相關文件辦理請款事宜。四、隨文檢附「114年度基隆市短期補習班監視錄影系統補助作業計畫」1份,其相關表件(1-8)請至『基隆教育資源網─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各項公告─資訊公開─補習班專區─114年度基隆市短期補習班監視錄影系統補助作業計畫』下載。 https://www.keelung.url.tw/hot_513779.html 1140418 檢送「114年度基隆市短期補習班監視錄影系統補助作業計畫」 2025-04-25 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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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鑑於近日本市補習班老師發生多起疑似對學生有性侵害及性騷擾之情事,重申為維護本市所轄短期補習班學生學習安全與權益,請貴班務必向教職員工加強宣導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等事項,以共同營造友善學習環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基本法、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下稱補教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權法)、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下稱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辦理。

二、預防措施:
(一)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請貴班加強督導以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於知悉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如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10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如達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並依同法第8條規定定期舉辦或鼓勵所屬人員參加相關教育訓練等;對性侵害犯罪防治部分,亦請併同加強宣導。

(二)另為規範教職員工之工作倫理,建議將「刑法」第227條有關未滿14歲及14歲以下未滿16歲之男女性交、猥褻罪規定納入教職員工之工作規則或契約;並請加強宣導前述人員應遵守「性騷擾防治法」第21條:「對於因教育、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之規定,以避免性侵害與性騷擾情事之發生。

(三)請貴班落實巡堂機制,並自行評估加裝監視器,以提供學生安全學習場域及維護學習權益。

三、通報處理:倘貴班知悉「疑似」有旨揭案件肇生,負有責任通報義務,請於時效內,逕至下列2網站進行線上通報事宜:
(一)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7條規定略以:「短期補習班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其負責人或教職員工對學生有補教法第9條第6項各款行為之一時,除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通報外,應逕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逾24小時」,至「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http://bsb.edu.tw/)─基隆市─業者維護區─不適任人員知悉通報區」。

(二)兒少權法第53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1條規定,略以:「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遭受身心虐待者或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至「關懷E起來(https://ecare.mohw.gov.tw/)─線上求助/通報」。

(三)有關涉及性侵害及性騷擾案件同步通報等相關事宜,請貴班確實辦理;如有疑問建請洽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俾利處理程序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