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检送「基隆市政府114年度短期补习班公共安全讲习及稽查计画」1份,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教育部114年06月19日台教社(一)字第1140053182F号函办理。
二、针对设立人、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分别办理4场公共安全讲习:
(一)对本市短期补习班班务管理状况,加强设立人、班主任对性别平等教育(含性侵害、性骚扰)认识、疑似不适任教师危机处理与辨识知能,以提供学生安身安心安学环境;稽查未立案短期补习班,辅导业者依规办理立案。加强政令宣导及沟通联系,提升补教品质。
(二)加强本市所辖补习班教职员工个人资料保护(反诈骗宣导)意识及强化儿童及少年保护知能,并对短期补习班相关法规更加熟稔。
三、本年度办理4场公共安全讲习,其课程资讯略述如下:
(一)第一场:教职员工场
1、日期:114年10月21日(二)
2、时间:上午8点30分至下午2点0分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
4、主题:
(1)邀请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陈进忠警员主讲「个人资料保护-反诈骗宣导」。
(2)邀请基隆市警察局妇幼警察队翁佩茹警员主讲「预防儿少性剥削及性骚扰宣导」。
(二)第二场:教职员工场
1、日期:114年10月28日(二)
2、时间:上午8点30分至下午2点0分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
4、主题:邀请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处专责导师室副执行长李立旻博士主讲「不只是教室:打造性别友善学习场域的儿权实践」。
(三)第三场:设立人、班主任场
1、日期:114年11月18日(二)
2、时间:上午8点30分至下午2点30分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
4、主题:邀请基隆地方法院主任调查保护官吉静如保护官主讲「从性平事件与规范谈专业人员的责任与处置」。
(四)第四场:设立人、班主任场
1、日期:114年11月29日(六)
2、时间:上午8点30分至下午2点30分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
4、主题:邀请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处专责导师室副执行长李立旻博士主讲「霸凌悄悄发生:补习班里的权利感知与环境回应」。
(五)办理对象:
1、第一场及第二场:本市核准设立及立案之短期补习班教职员工,要求每间补习班派1-2位教职员工至少选择一场参加。
2、第三场及第四场:本市核准设立及立案之短期补习班班主任或设立人,至少选择一场参加,不得由教职员工代为出席。
说明:
一、依据教育部114年06月19日台教社(一)字第1140053182F号函办理。
二、针对设立人、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分别办理4场公共安全讲习:
(一)对本市短期补习班班务管理状况,加强设立人、班主任对性别平等教育(含性侵害、性骚扰)认识、疑似不适任教师危机处理与辨识知能,以提供学生安身安心安学环境;稽查未立案短期补习班,辅导业者依规办理立案。加强政令宣导及沟通联系,提升补教品质。
(二)加强本市所辖补习班教职员工个人资料保护(反诈骗宣导)意识及强化儿童及少年保护知能,并对短期补习班相关法规更加熟稔。
三、本年度办理4场公共安全讲习,其课程资讯略述如下:
(一)第一场:教职员工场
1、日期:114年10月21日(二)
2、时间:上午8点30分至下午2点0分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
4、主题:
(1)邀请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陈进忠警员主讲「个人资料保护-反诈骗宣导」。
(2)邀请基隆市警察局妇幼警察队翁佩茹警员主讲「预防儿少性剥削及性骚扰宣导」。
(二)第二场:教职员工场
1、日期:114年10月28日(二)
2、时间:上午8点30分至下午2点0分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
4、主题:邀请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处专责导师室副执行长李立旻博士主讲「不只是教室:打造性别友善学习场域的儿权实践」。
(三)第三场:设立人、班主任场
1、日期:114年11月18日(二)
2、时间:上午8点30分至下午2点30分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
4、主题:邀请基隆地方法院主任调查保护官吉静如保护官主讲「从性平事件与规范谈专业人员的责任与处置」。
(四)第四场:设立人、班主任场
1、日期:114年11月29日(六)
2、时间:上午8点30分至下午2点30分
3、地点:基隆市政府四楼礼堂
4、主题:邀请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处专责导师室副执行长李立旻博士主讲「霸凌悄悄发生:补习班里的权利感知与环境回应」。
(五)办理对象:
1、第一场及第二场:本市核准设立及立案之短期补习班教职员工,要求每间补习班派1-2位教职员工至少选择一场参加。
2、第三场及第四场:本市核准设立及立案之短期补习班班主任或设立人,至少选择一场参加,不得由教职员工代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