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基隆市政府114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及稽查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06月19日臺教社(一)字第1140053182F號函辦理。
二、針對設立人、班主任及教職員工,分別辦理4場公共安全講習:
(一)對本市短期補習班班務管理狀況,加強設立人、班主任對性別平等教育(含性侵害、性騷擾)認識、疑似不適任教師危機處理與辨識知能,以提供學生安身安心安學環境;稽查未立案短期補習班,輔導業者依規辦理立案。加強政令宣導及溝通聯繫,提升補教品質。
(二)加強本市所轄補習班教職員工個人資料保護(反詐騙宣導)意識及強化兒童及少年保護知能,並對短期補習班相關法規更加熟稔。
三、本年度辦理4場公共安全講習,其課程資訊略述如下:
(一)第一場:教職員工場
1、日期:114年10月21日(二)
2、時間:上午8點30分至下午2點0分
3、地點:基隆市政府四樓禮堂
4、主題:
(1)邀請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陳進忠警員主講「個人資料保護-反詐騙宣導」。
(2)邀請基隆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翁珮茹警員主講「預防兒少性剝削及性騷擾宣導」。
(二)第二場:教職員工場
1、日期:114年10月28日(二)
2、時間:上午8點30分至下午2點0分
3、地點:基隆市政府四樓禮堂
4、主題:邀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事務處專責導師室副執行長李立旻博士主講「不只是教室:打造性別友善學習場域的兒權實踐」。
(三)第三場:設立人、班主任場
1、日期:114年11月18日(二)
2、時間:上午8點30分至下午2點30分
3、地點:基隆市政府四樓禮堂
4、主題:邀請基隆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吉靜如保護官主講「從性平事件與規範談專業人員的責任與處置」。
(四)第四場:設立人、班主任場
1、日期:114年11月29日(六)
2、時間:上午8點30分至下午2點30分
3、地點:基隆市政府四樓禮堂
4、主題:邀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事務處專責導師室副執行長李立旻博士主講「霸凌悄悄發生:補習班裡的權利感知與環境回應」。
(五)辦理對象:
1、第一場及第二場:本市核准設立及立案之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工,要求每間補習班派1-2位教職員工至少選擇一場參加。
2、第三場及第四場:本市核准設立及立案之短期補習班班主任或設立人,至少選擇一場參加,不得由教職員工代為出席。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06月19日臺教社(一)字第1140053182F號函辦理。
二、針對設立人、班主任及教職員工,分別辦理4場公共安全講習:
(一)對本市短期補習班班務管理狀況,加強設立人、班主任對性別平等教育(含性侵害、性騷擾)認識、疑似不適任教師危機處理與辨識知能,以提供學生安身安心安學環境;稽查未立案短期補習班,輔導業者依規辦理立案。加強政令宣導及溝通聯繫,提升補教品質。
(二)加強本市所轄補習班教職員工個人資料保護(反詐騙宣導)意識及強化兒童及少年保護知能,並對短期補習班相關法規更加熟稔。
三、本年度辦理4場公共安全講習,其課程資訊略述如下:
(一)第一場:教職員工場
1、日期:114年10月21日(二)
2、時間:上午8點30分至下午2點0分
3、地點:基隆市政府四樓禮堂
4、主題:
(1)邀請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陳進忠警員主講「個人資料保護-反詐騙宣導」。
(2)邀請基隆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翁珮茹警員主講「預防兒少性剝削及性騷擾宣導」。
(二)第二場:教職員工場
1、日期:114年10月28日(二)
2、時間:上午8點30分至下午2點0分
3、地點:基隆市政府四樓禮堂
4、主題:邀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事務處專責導師室副執行長李立旻博士主講「不只是教室:打造性別友善學習場域的兒權實踐」。
(三)第三場:設立人、班主任場
1、日期:114年11月18日(二)
2、時間:上午8點30分至下午2點30分
3、地點:基隆市政府四樓禮堂
4、主題:邀請基隆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吉靜如保護官主講「從性平事件與規範談專業人員的責任與處置」。
(四)第四場:設立人、班主任場
1、日期:114年11月29日(六)
2、時間:上午8點30分至下午2點30分
3、地點:基隆市政府四樓禮堂
4、主題:邀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事務處專責導師室副執行長李立旻博士主講「霸凌悄悄發生:補習班裡的權利感知與環境回應」。
(五)辦理對象:
1、第一場及第二場:本市核准設立及立案之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工,要求每間補習班派1-2位教職員工至少選擇一場參加。
2、第三場及第四場:本市核准設立及立案之短期補習班班主任或設立人,至少選擇一場參加,不得由教職員工代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