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一、本收据(含收退费规定)系依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准则规定办理。
二、学员注册后,若因学员个人因素离班者,本班应依下列规定办理退费:
(一)学生於实际开课日前提出退费申请者,应退还当期开班约定缴纳费用总额百分之九十。但所收取之百分之十部分逾新台币一千元部分,仍应退还。
(二)学生於实际开课日起,且未达全期或总课程时数之三分之一期间内提出退费申请者,应退还当期开班约定缴纳费用总额之二分之一。
(三)学生於达全期或总课程时数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间提出退费申请者,所收取之当期开班约定缴纳费用得全数不予退还。
三、其余依本准则及基隆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规定办理。
一、本收据(含收退费规定)系依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准则规定办理。
二、学员注册后,若因学员个人因素离班者,本班应依下列规定办理退费:
(一)学生於实际开课日前提出退费申请者,应退还当期开班约定缴纳费用总额百分之九十。但所收取之百分之十部分逾新台币一千元部分,仍应退还。
(二)学生於实际开课日起,且未达全期或总课程时数之三分之一期间内提出退费申请者,应退还当期开班约定缴纳费用总额之二分之一。
(三)学生於达全期或总课程时数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间提出退费申请者,所收取之当期开班约定缴纳费用得全数不予退还。
三、其余依本准则及基隆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规定办理。